湖南銘隆鋼化玻璃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示
瀏覽: 發布日期:2025-07-15
一、項目基本情況2024年9月租賃湖南豐收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空廠房,2024年11月安裝了部分生產設備,但未依法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對湖南銘隆鋼化玻璃有限公司進行了立案和行政處罰(長環(瀏)罰〔2025〕9號),2025年7月1日湖南銘隆鋼化玻璃有限公司依法繳納了罰款。本次屬于補辦環評手續。
湖南銘隆鋼化玻璃有限公司位于瀏陽市普跡鎮普泰村豐聚組,租賃湖南豐收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一棟空廠房。項目總投資156.3萬元,廠房占地面積約為8200平方米。項目生產規模為年產鋼化玻璃15萬平方米(其中10萬平方用于本廠做中空玻璃)、中空玻璃5萬平方米。
二、項目產生的主要污染物其營運期污染源主要為:
廢氣:磨邊鉆孔粉塵、施膠廢氣;
廢水:生活污水、生產廢水;
噪聲:生產設備運行噪聲;
固廢: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等。
三、項目營運期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廢氣:①磨邊鉆孔采用濕式作業方式,粉塵在磨邊鉆孔機附近自然沉降,定期清掃粉塵沉降后以無組織形式在車間內排放;②涂膠封膠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管道進入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5高排氣筒(DA001)排放;
廢水:①雨污分流;②食本項目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與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參照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B級限值排入湖南豐收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水處理站進行深度處理后外排至瀏陽河。③磨邊鉆孔廢水和清洗廢水經沉淀后循環使用不外排。
噪聲:本項目產生的噪聲包括機械設備運行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音、合理布局等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的要求,對周圍環境不會產生明顯影響。
固廢:①生活垃圾日產日清,交環衛部門處理;②一般工業固廢:設置一般工業固廢暫存間,一般性廢包裝材料和鋁條廢邊角料暫存收集后外售物資回收單位處理;玻璃邊角料和不合格產品暫存收集后外售給玻璃原廠家回收作生產原料;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通過壓濾機固液分離,和磨邊鉆孔粉塵袋裝收集后交由瓷磚生產廠家或玻璃生產廠家回收作原材料。③危險廢物:廢膠桶、廢礦物油、廢礦物油桶和含油抹布手套、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后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現行產業發展政策,項目在運行中產生一定程度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的污染,在建設單位嚴格按照本報告提出的各項規定,切實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項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可以控制在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的允許范圍以內。從環保角度而言本項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公眾參與的范圍主要為項目所在地或本項目有直接或間接關系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征求公眾對該項目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等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如有需要,您可以向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索取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全文信息。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具體形式和起止時間
本次公眾參與采用向公示相關信息后,收集公眾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的形式,任何單位或個人若有寶貴意見或建議,可在公告之日10個工作日內通過以下聯系方式,直接到建設單位、評價單位反應或采用電話、郵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及政府環境主管部門決策參考。
七、建設單位、環評單位
建設單位:湖南銘隆鋼化玻璃有限公司 |
地址:瀏陽市普跡鎮普泰村豐聚組 |
聯 系 人:蔣再龍 |
聯系電話:15111197285 |
評價單位:湖南融澤生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福元中路66號美利新世界小區 |
聯 系 人:劉兆偉 |
聯系電話:18707492762 |